4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中央联合举行未成年人检察社会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表示,近年来,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发展、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首先是缺少法律依据。”史卫忠表示,法律并未对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作出规定,导致社工、观护基地等地位、工作结果性质、效力不明。
他指出,目前社会力量在相关方面的参与缺乏工作规范、工作标准。“社工观护、心理干预等缺少服务流程、质量标准、效果评估、责任承担等方面的规范,既导致有些地方工作质量参差不齐,也导致购买服务方对工作效果无法评估,影响进一步发展。”
史卫忠认为,整体上我国青少年司法社工队伍起步较晚,专业力量不足,有些地方更是缺少司法社工、心理咨询等专业力量,导致专业需求无法满足或者服务效果不好。
“目前各地工作经费的主要来源包括申请专项经费、政府购买服务、申请青少年项目经费等,无法保证延续性、稳定性,有的地方甚至没有经费,不利于工作的发展、队伍的培养,制约工作质效。”在他看来,经费保障不到位会影响合作机制的稳定。另外,缺少统一的转介机构导致资源分散,公安、检察、法院各有一套,办案中需要检察官自己去多方联系,费时费力。
史卫忠表示,接下来,最高检将持续推动各级检察机关与共青团组织的密切沟通与配合,推动未检社会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注重研究制定相关工作规范和专业力量培训培育机制,并争取相关的法律支持,真正实现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无缝衔接,大力推进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未检工作的质量与效果。
(来源于:中国青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