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受邀参加“行微善,传大爱”慈善座谈会

发布者:五叶草发布时间:2016-09-02浏览次数:566

 831日上午,湖北五叶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嵇雷博士受邀参加了由荆楚网主办的 “行微善,传大爱”慈善座谈会暨微善网上线仪式。出席座谈会的嘉宾有湖北省慈善总会副会长马京芳、湖北省委宣传部王甜甜、湖北日报传媒集团编务总监李迎涛、荆楚网常务副总编辑陈书华以及武汉市万帮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钢丝善行团湖北网络分会、湖北省爱心助学志愿者协会、十堰市小草义工协会、孝感市义工联合会等爱心社团代表和良品铺子、李时珍药业集团武汉百草时珍饮料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在座谈会上,嵇雷理事长对91日开始实施的《慈善法》做了精彩的解读,受到了与会代表的热烈欢迎。嵇雷理事长认为,《慈善法》的实施,有如下值得关注的亮点和特色。

第一,《慈善法》是一部慈善事业的基本法。它的法律层级比较高,它是在今年316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我国在此之前有一部《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9628日通过),从法理上讲,《慈善法》是综合法、基础法;而《公益事业捐赠法》是单项法、专门法。可以说《慈善法》将会影响整个中国的公益事业的发展,换句话说,《慈善法》的实施将会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第二,《慈善法》采取了大慈善的概念,包括公益+传统慈善。《公益事业捐赠法》更强调的是公益,为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进行公益事业。例如救助救灾、防治环境污染这块。在我国传统的慈善是救助、扶贫,这里的《慈善法》中的慈善就是采取了大慈善的概念,包括公益+传统慈善。可以看出立法的本意是鼓励整个社会依法行善的,意图《慈善法》的实施,营造一个人人行善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慈善法》对慈善组织的形式和概念进行了界定。《慈善法》对于慈善组织的定位是:首先是非营利组织,第二是以慈善为宗旨,三是组织形式是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只要符合这三个标准,那就是一个慈善组织,都可以向民政部门登记领取证书。

第四,慈善组织直接登记,不用再经过双重登记。在《慈善法》出台之前,慈善组织登记还要找一个主管部门再去民政部门,现在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已经存在的慈善组织也可以直接去向民政部门登记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   另外,《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不需要年检,而是实行年报,慈善组织每年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规定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建立慈善信息的公开制度,慈善财产怎么募集来的?如何分配的?剩余多少?慈善项目的实施情况等都要在指定的平台上发布相关的慈善募捐信息以及相关的慈善活动,公众都可以查询(实际上,郭美美事件以后,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受到公众的质疑,包括红十字会在内的众多慈善组织已经陆续做到了信息公开,捐赠人可以在网上查询上自己的捐赠数额及善款使用情况)。另外,《慈善法》也规定了,互联网捐助信息平台统一,如果要发布募捐信息,一定要在民政部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发布;发布完之后可以再在其他的网络媒体上进行发布。同时媒介提供者,网络平台包括其他的发布平台要检查慈善组织的证书和公开募捐的资格证书。

第六,统一公开募捐的标准。公开募捐的资格不再区分官办民办,大家知道有一个非常有名的民办慈善机构,叫壹基金,是功夫巨星李连杰发起设立的,在《慈善法》出台之前,因为它是民办的,没有公募资格,只有挂靠在红十字会下面,所以捐赠的手续和善款的使用就比较麻烦。现在《慈善法》标准统一为:依法登记满两年,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规范的慈善组织都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取得公开募捐的资格。同时也进行了限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是个人,不得进行公开募捐。如果要进行公开募捐,必须依托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进行,相关募捐来的财产也归于相应的慈善组织进行管理和规范。

座谈会结束后,嵇雷理事长与与会代表进行了交流互动,介绍了湖北五叶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基本情况,热情邀请与会代表有机会到中心参观学习,并合影留念。